說故事

還是很久以前

交了女朋友後該做些什麼? 其實19歲的我也不是很清楚,更何況本以為自己會單身宅到畢業,結果一下就脫魯,更宅的同學一陣唏噓,我成了馬子狗。
從報章雜誌懵懵懂懂知道,女友應該是一個很脆弱的生物,比男生容易累、需要討她歡心、要哄要呵護、任何行為都要將她計算在內,能一起就一起,用自由換取信任,你才能關關突破推進壘包,佔有她的全部。

但我們班級不同,興趣不同,頂多幫忙買個三餐、有相同的課就坐在一起,課餘她看她的小說漫畫,我照打我的線上遊戲,現在一想,反而是她處處遷就我,在我全心投入自己扮演的角色,網咖大殺四方的同時,她就在旁邊玩一些內建的小遊戲,百無聊賴的渡過「陪我一起玩電腦」的時間。

我在她身上花的時間遠遠不及電玩的1/10,但就算這樣,我們還是在一起;交往沒多久,甚至還交換保管了各自租屋處的鑰匙,順利到不可思議,交往一個月後的某天我還是照常跟志同道合的學長們一起周五包檯,準備從17點打到5點,這個行程我有事先讓她知道,但她希望我早點回來。
進入群燃模式(一群人跟你一起燃燒)的狀態下,真的很不好脫離那個環境,我答應她會「早點」回來但沒有明確是幾點,過了1點也沒接到催促電話,就腦補推想說她應該睡了我要奮戰到底,直到她4點多撥了手機給我才知道她還醒著,要我到總圖找她,電話中的聲音帶著一股輕飄遠裊的虛弱感。

眼看包檯時間即將結束,我推掉了學長們的早餐邀約,在一陣嘆息聲包圍中急忙到總圖接人,感覺她情緒相當低落,好像力氣都被抽乾了一樣,但沒有對我發脾氣。
「應該是熬夜吧」我心理想著,一邊跟她道歉以為她睡著了我就沒回來,送回租屋處後發現桌上有張紙條,寫著「我出去了,不用找我,再見」 。

「咦?這是什麼?」我拿起紙條問。
「沒有啦,已經不重要了」她連忙擺手道。
「喔喔,你出去有留紙條給我對吧」
「對啦,丟掉了啦」
「喔」

那個時候,我沒意會紙條裡「不用找我,再見」的意思。

在那之後,我們還是維持著去網咖就像消失,回來就像撿到的節奏,她偶爾打手機抗議撒嬌要我早點回來陪她看劇,而我在映照著五顏六色閃光的螢幕前歪著頭夾著手機,絲毫無視隔壁玩家存在的,一邊熟練地爆掉敵人的頭,一邊用娃娃音撫平另一端的抱怨。
原來她只是想要我一起回家窩著看電視呢,偶爾回應她那小小的願望,但常常還是一包檯人不來,不知道哪來的自信,我覺得各自做喜歡的事情互不干擾也是很好的,只要沒有真的生氣,代表維持現狀就是沒問題,沒問題就是及格男友吧?

恐怕就是在我這個愛情成分毫不外顯的相處模式下,交往半年後就常常被問「你到底喜歡我哪裡?」
「嗯….全部」其實我沒有好好的想過這個問題。
「認真說啦,具體一點」
「嗯,長得很可愛,眼睛大大的,是氣質吧?」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可愛?!氣質?!」自詡為暗黑精神病少女的她徹底無法理解男友的價值觀。
而這個習慣,從少女到成為了兩個孩子的媽媽,都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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