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人生

關於白因子事件的看法與反省

這兩天白因子的報導在親子育兒討論區上轟轟烈烈,我也曾經在臉書上面商業合作曝光過這個產品,自覺必須要將正確且全面的情報知識傳遞給肯點進來看這棚的讀者們。

剛好MedPartner發出這篇打臉質疑文章(https://ppt.cc/fb0Nmx)的時候,正好在社團開團購,本來開團前的「自我感覺」是認識這個產品,但看完後發現自己的功課根本沒有做到位,無法解釋自己寫的東西依據在哪裡,只能等著廠商出面解釋,這給我很沉重的挫敗感。
開地墊團跑去彰化的工廠現場看過,寫超電水文章也去千葉工廠看過,寫寶寶肌膚用品成分表攤開一樣一樣檢視信件來回N百次,開食物團前都至少吃過一輪且必要求全成分表列舉,之前團過強調Made In Japan,要給小孩睡的天然草蓆,為了搞清楚草蓆上面的卡通圖染料成分,寫信給廠商確認沒問題才敢團,商業合作可以很輕鬆,也可以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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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看到這苦水歪樓還繼續往下看,回到正題,為何唯獨白因子是靠「既有印象」就放行了呢? 意識到我也被生活周遭的網路意見領袖影響了對一個未知事物的觀感。隱藏角色也是網路意見領袖其中的一員,連發個廢文都會觸及好幾萬人,所以無法用「我很相信他們啊,怎知道會這樣」的理由來自我辯解,造這種孽之後是會變成業力的,所以這兩天也不怎麼想睡,想盡快更新出全面的客觀情報知識。

在寫文或開團的時候,最有爭議的問題列舉如下,官方回覆參照:白因子網路報導說明
✔️主要成分為次氯酸(HOCI),作用後還原成水
這點廠商已經修正說法,官方說明節錄白話部分是次氯酸與病原菌或有機物作用後,氯與病原體結合,病原的H被Cl取代,與OH-形成水。
大家在意的”氯”跑去哪裡了,其已與病菌結合使得病原體喪失活性,達到抗菌消毒的效果。

但情況百百種,有可能沒辦法全反應(可能噴一堆卻沒有那麼多有機生物體給你反應),所以也可以理解可能會有一些餘氯,以及細菌病毒和氯作用後的化合物。

✔️唯一擁有日本專利製造技術授權,濃度和純度的穩定性高,低濃度即有抗菌效果

官方已經明確回覆白因子專利不是指次氯酸水的合成,而是針對確保次氯酸被製造後,包裝運送的穩定性與品質。讓消費者不會拿到失去作用的商品。
而「弱酸性次氯酸」,在各種酸鹼度的次氯酸水溶液中,有較佳的殺菌效果這是事實,但並非專利,也可以理解市售的次氯酸水為何有這麼多競爭品牌。
但我這樣寫開團推薦文很明顯就是會誤導大家「喔!白因子的次氯酸水跟他牌不一樣!」這個部分請大家修正認知。

✔️獲得美國FDA食品藥物管理局、EPA環保局核准認可,無汙染、不刺激,對環境無毒害。

其實第三方機構甚至連SGS都不會幫產品背書(檢測報告上面都會有這樣的說明),這些機構只會出示文件表示驗證過的事實,用到「推薦」「認可」字樣的確是不妥。

而產品的次氯酸濃度低,用「無」跟「不」這種絕對詞來說其實不妥,量用多了劑量高了還是會對水中的有機物產生問題的。(雖然量要真的用很大),所以打臉文會抓這個部分我覺得可大可小。

✔️日本厚生省核准為安全的食品添加劑,對人體無害
✔️環保無毒、溫和不刺激,接觸到口鼻、皮膚皆安全無虞

這也是我最糾結的部分:拿來噴孩子的手,然後孩子吃手或者抓東西吃。

先講到台灣的相關法規。

法規一.根據台灣衛福部頒佈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次氯酸為「用於食品之主要消毒成分」,但是清楚標明,使用後須再經飲用水充分清洗、殺菁、加熱或其他適當處理,以使最終食品之殘留濃度符合規定(總有效氯 1 ppm 以下)。
所以於法來說白因子不能吃,不能消毒餐具後直接用餐。

法規二.商品若訴求可接觸肌膚,就必須提報為化妝品類,但白因子屬於一般品,由於法規關係在對外廣宣上是不能提到接觸肌膚。
所以於法來說,白因子不能直接直接噴在肌膚上。

不只我,還有其他發布在臉書專頁上的各個商業合作文,在白因子明知道這些法規的情況下,不但沒有糾正,反而上線後還會告訴部落客回覆來留言的消費者說:現在的產品濃度在多少PPM,所以可以直接噴手等等,被這樣知識不對等,明顯與法有衝突的操作,我感到十分的憤怒,這等於讓我間接去利用知識不對等的操作來賺取利益。

就算官方回覆有在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個別針對肌膚黏膜測試 ,也有取得台灣衛福部傷口清潔許可證,有很多動作驗證這個產品的安全性,但每條法規訂立時都有自身的依據,一旦使用上超出法規範圍,這就進入「風險自負」的範疇,因為醫學上不可能進行「長期食用50 ppm次氯酸水5 cc對人體的影響」這種實驗,所以到底能不能夠這樣吃或者接觸肌膚,不可能會有很篤定的答案,所以廠商在進行廣宣前,應該要明確的告訴宣傳平台所有的資訊,就算你自己已經取得了很多產品在安心使用上面的證據。

再講到日本厚生省核准為安全的食品添加劑,對人體無害的這段法規。
參考WIKI百科有關於次氯酸水當作食品添加物(殺菌劑)的說明,可以查到對於次氯酸水運用在食品添加物(殺菌)的要求節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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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pochlorous Acid Water(次氯酸水)在厚生勞動省的「食品添加物」於5:使用基準的第3)項說明,使用後須使用可飲用的水來作充分洗淨。雖然沒有像台灣法規一樣有明確要求檢驗濃度,但意義是相同的。

所以打臉文主要的訴求是「誇大行銷」,而非「產品無效」。

今後個人已經修正看待次氯酸水類消毒產品的角度如下
1.對抗細菌病毒,不會比勤用肥皂洗手這件事來的有效,先噴再洗手,或者噴過後不用洗手這種用法是浪費。
2.真的沒辦法用清洗劑洗手,才會用次氯酸水噴過後再用濕紙巾擦過或者水壺倒水洗過。
3.霧化機使用時不要在場,使用後保持通風。
4.不使用於,「不能夠消毒後用水擦拭降低濃度的物件」(例如絨布玩偶)
5.因為效期短容易反應還原,噴完後不會有持續有效這種事,反應完後若還有汙染到就是補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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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巴士不敢吵到人,給被脫鞋就大尖叫的小孩噴鞋底,其實是很及時的安心妥協)

正確的使用也是一種防疫的武器,希望這篇文章可以讓關心手上次氯酸水是否還要繼續用的讀者一些有用的資訊。
也提醒自己經營臉書粉絲團應有的商業合作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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